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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润霖果脯厂果脯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保定市润霖果脯厂果脯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验证保定市润霖果脯厂果脯加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效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特进行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处理车间、糖煮车间、烘干车间、包装车间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设计年产各类果脯XX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

二、 验收监测依据

  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的批复意见;
  3. 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 监测内容与结果
本次监测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期处于项目正常生产工况下。

  1. 废水监测
  • 监测点位: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进口、出口,以及生活污水排放口。
  • 监测因子:pH值、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氨氮(NH3-N)、总磷(TP)等。
  • 监测结果:经处理后,外排废水中各监测因子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限值要求及地方标准,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有效。
  1. 废气监测
  • 监测点位:锅炉烟气排放口(若涉及)、生产车间工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进口及出口。
  • 监测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针对锅炉);对于糖煮、烘干等工序可能产生的异味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进行了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监测。
  • 监测结果:锅炉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工艺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限值。
  1. 噪声监测
  • 监测点位:厂区东、南、西、北四个厂界外1米处。
  • 监测结果:昼间及夜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未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4. 固体废物处置检查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果皮果核等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经现场核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设置规范的暂存场所,并交由相关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或合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实现了妥善处置。

四、 环境管理检查
检查表明,建设单位设立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环保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记录齐全。项目施工及试生产期间,未收到相关环境投诉。

五、 验收监测结论
保定市润霖果脯厂果脯加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均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并正常运行。在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及厂界噪声均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其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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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02: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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